【精品】勞務合同范文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務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務合同 篇1
發布時間: 20xx-04-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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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93次會議通過 20xx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釋〔20xx〕6號公布 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對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補充解釋如下:
第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為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三)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第二條 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系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請仲裁超過六十日為由主張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已經
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第四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勞動關系是否已經解除或者終止,以及應否支付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五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六條 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七條 下列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
(一)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金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
(三)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四)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
(五)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糾紛;
(六)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糾紛。
第八條 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預先支付勞動者部分工資或者醫療費
用的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裁決中的給付義務,勞動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九條 勞動者與起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當事人,但應同時注明該字號業主的自然情況。
第十條 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力派遣合同產生勞動爭議而起訴,以派遣單位為被告;爭議內容涉及接受單位的,以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為共同被告。
第十一條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同一裁決,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并案審理,雙方當事人互為原告和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撤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繼續審理。
第十二條 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止,從中止的原因消滅之次日起,申請仲裁期間連續計算。
第十三條 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斷:
(一)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二)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三)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申請仲裁期間中斷的,從對方當事人明確拒絕履行義務,或者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或明確表示不予處理時起,申請仲裁期間重新計算。
第十四條 在訴訟過程中,勞動者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經濟確有困難,或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
勞動者提供擔保的義務,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裁定中,應當告知當事人在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書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三個月內申請強制執行。逾期不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具有勞動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具有勞動合同的約束力,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
當事人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下僅就勞動報酬爭議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不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給付義務,勞動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第十八條 本解釋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前本院頒布的有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的規定為準。
本解釋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一審、二審案件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審結的案件,不得適用本解釋的規定進行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xx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89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特作如下解釋。
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二條 因企業自主進行改制引發的`爭議,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三條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四條 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第五條 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以掛靠等方式借用他人營業執照經營的,應當將用人單位和營業執照出借方列為當事人。
第六條 當事人不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查認為仲裁裁決遺漏了必須共同參加仲裁的當事人的,應當依法追加遺漏的人為訴訟當事人。
被追加的當事人應當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一并處理。
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給人民醫院家屬院小區的業主創造一個清潔、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創立一流的文明物業,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承包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服務范圍為
一.1、2、3、4、5號樓的樓道衛生;1.2號樓的垃圾道衛生。 二、樓前、樓后各主干道衛生。 三、小區綠化及灌溉。 上述三項環境衛生委托給乙方負責清潔。
第二條:保潔標準;上述環境衛生均要保持清潔,路面無紙屑等雜物,各號樓樓前垃圾堆放處每日給予清除。
第三條:甲方支付給乙方勞務費每月元,(其中500元做月考評獎金),支付日期為每月1日。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權力、義務;
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一輛垃圾車及兩把鐵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保潔區域進行監督和考核,根據考核評定情況,按保潔員的考核標準進行扣款;
3.甲方要支持乙方工作的開展,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清潔管理和清潔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4.甲方如發現乙方違規作業,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協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要求:
1.乙方擁有甲方提供的垃圾車、鐵锨外,其余一切衛生工具自己解決。
2.乙方要愛惜甲方提供的保潔工具等,不得故意損壞、丟棄,此現象如經發現,由乙方負責賠償。工作中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2.根據甲方授權,對甲方委托的清潔區域及各項清潔服務必須認真完成,保持公共環境衛生整潔、舒適,確保達到甲方制定的作業標準;
3.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
4.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不享受工休,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其它各項福利待遇。
5.若小區由于衛生原因而引起上級監管部門的處罰措施,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單方解除協議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若未通知,則扣除當月勞務費,并付相應的違約金,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執行。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日月日
勞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時間和待遇
1、乙方負責清掃樓層面,揩擦樓梯扶手,拖擦樓層面,清潔衛生間、盥洗室,擦洗門窗及樓道附屬物等。
2、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節假日休息,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甲方負責按7、8元/小時支付給乙方作為勞動報酬,按實際工作天數每月結算一次。
4、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1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
三、乙方的法律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要求定時完成保潔義務,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的操作規程。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導致的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擔相關責任。
3、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四、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防護工具等保證乙方正常作業的設備。
五、其它事項
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電渣焊鋼筋班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企業管理制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將 的電渣壓力焊工程分包給乙方。為使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圍
1.1承包方式:
包工、包電焊機機械和從二級配電箱引接的電源線,包工程質量、包節約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2承包內容:
1.2.1地下室1~3棟7、8棟14~25mm柱鋼筋焊接。
1.2.2電渣焊接柱鋼筋的檢測試件。
二、工程價格及付款結算方法:
2.1工程單價:按各棟每層每條柱鋼筋焊接數量之和,以根為單位,每根焊接鋼筋1.9元(不含檢測試件鋼筋費)。
2.2承包單價中己包括工人身保險、勞動用品、合作醫療、社會福利在內。
2.3每月底按工程進度的80%結算一次,與次月15日左右發放工資,單棟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后辦理相關驗收手續。
2.4工程結算:工程結算:單棟工程完工后,乙方提2天通知甲方進行核實工程量,雙方簽字確認工程量,扣除己付乙方進度款和相關的費用,20天內把工程款付95%,余款承包工程完工驗收符合本協議要求,扣除己付乙方進度款和相關的費用,30天內一次付清全部工程款。
三、工期要求:
3.1 甲方根據工程進度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工期,由于乙方計劃不周,組織不力,技術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誤,使甲方蒙受的損失,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若達不到規定進度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施工,由此所發生的工作量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給其它班組。
四、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隊伍組成的合理性,當甲方發現乙方隊伍中有不適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員,有提議撤換的權利。
4.1.2坤方有權對乙方施I的項目進行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指令整改,其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負責。
4.1.3 當甲方發現乙方不能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以及違反上述各條款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按完成工作量的80%結清帳目,限在 3 天內離開工地。
4.1.4若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故中途退場,則視為違約,甲方一律不予結帳。
4.1.5 甲方代辦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在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勞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普通國省干線縱八寧化連屋至下曹公路工程勞務委托給乙方完成,經雙方協商,自愿訂立本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概況
1.1工程名稱:普通國省干線縱八寧化連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標段。
1.2工程地點:福建省寧化縣曹坊鎮
1.3工作范圍:第 F 標段范圍內為黃金進1#橋、黃金進2#橋的墩臺身、蓋帽梁及附屬工程、預制空心板梁、橋面系、防撞護欄的施工。
1.4勞務協作內容:協議工程項目范圍內及其工程內容的延伸或變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勞務、材料、設備、機具及其他費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協議分項工程采用綜合單價承包,包含為完成本分項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輔助工序施工內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協議履約期間,綜合單價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單價。為確保工程爭先創優規劃實施,橋梁施工進行動態調整。乙方無條件接受項目部制定的階段性目標獎罰規定。
第二條 勞務工期
2.1開工時間: 年 月 日,竣工時間: 年 月 日,總工期為 個月。其中階段性形象進度必須達到業主、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要求。如乙方未達到階段性形象進度,則按業主階段性目標處罰規定給予罰款,甲方將從乙方任何一期計價款中扣除該罰款。
2.2乙方必須在每月20日前上報下一個月的施工計劃,并最終按甲方每月批復下達的施工計劃組織施工,確保調整工期或階段工期的實現。
2.3因實際工期調整,甲方要求乙方勞務、機具設備增加或減少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滿足調整要求,對由此給乙方帶來成本增加或減少的風險,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 質量標準
乙方必須按設計文件,現行國家的技術規范及業主和甲方的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現行公路驗收質量合格的等級。否則,將對乙方處以結算總價的5%罰款,但并不免除乙方責任。
第四條 協議價款
工序單價具體內容包括人中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臨時設施、環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費用,以及法定稅金(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費、教育費附加三項費用除外)、各類保險費、風險包干費用、管理費和利潤;施工期間本協議單價一律不作調整。(詳見附件三《工序單價承包一覽表》)
最終結算數量以甲乙雙方認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為準,該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
第五條 材料、機械設備供應管理
5.1材料供應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償限量供應(單價補充),
5.1.2乙方對領用的材料要與甲方共同清點,并履行書面領取手續。
5.1.3除甲供材料處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采購合格產品,并提供送檢甲方,所需費用已包含在協議單價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5.1.4材料控制:乙方對甲供材料不得自行采購或超定額使用。對于超過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采購價另加10%管理費收取乙方費用;如出現乙方自行采購甲供材料或偷工減料現象,甲方將從當期計價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合理節約的費用。
5.1.5乙方生產、生活用電由乙方自行負責。
5.2機械設備供應管理
5.2.1乙方的機械設備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進場到位。
5.2.2乙方租用甲方機械設備時須簽訂書面協議,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3乙方需自備120KW以上發電機1臺,用于施工發電或備用電。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6.1本工程無預付款,根據當月實際完成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數量按月辦理計價。工程進度款按照計價款的90%進行支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立即組織驗收和結算,結算后付至工程結算款的95%,另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待業主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后支付。
6.2若業主不能及時或不能全額撥付工程款時,甲方對乙方的撥款亦相應順延或按相應比例遞減。
6.3乙方辦理撥款人員須為經授權的專人,甲方賬務部門留存乙方授權書原件,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6.4若業主或有權審計部門確認核減了工程量,則本工程不論是否已經結算,均應核減,核減部分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6.5計價程序
6.5.1月計價程序:由甲方項目經理部根據乙方當月現場實際完成工程量,在業主與甲方辦理月計價后于每月25-30日前進行當月計價。
6.5.2最終決算程序:交工驗收合格后28日內,乙方應將工程結算書提交甲方;甲方應在30日內完成對結算的審核。如果乙方不能在約定期限內提交結算書,甲方有權自主編制結算書并通知乙方。乙方沒有在約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同意,該結論作為雙方最終結算書。
6..5.3月計價與最終結算有沖突的,以最終結算為準。
第七條 安全生產
7.1甲方對乙方承建的工程要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并監督檢查。乙方如因違反上述規定或因管理不善而發生人身傷亡、機械設備損壞事故,損失自負。
7.2乙方必須為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辦理保險。本工程施工期間向雇用勞務人員提供勞動和職業危害防護、保護用具。發生安全質量事故,須按程序和國家安全事故報告制度進行上報。相關法律責任由責任方承擔,并由責任方負責支付相應處理事故的費用,同時接受相應的安全處罰。
7.3為保障現場人員的安全,乙方應在安全有隱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設置照明、警告、禁止標識等,為此發生的支出包含在勞務綜合單價中。
7.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以及發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尤其要對森林防火高度重視,制定嚴密的防火措施,發生火災,責任自負。
7.5本項目乙方須按有關規定設置有經驗的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工作,對現場作業實行全程跟班監控。
7.6凡因乙方責任導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重傷一人給予乙方30000元處罰,亡一人給予乙方200000元處罰。
第八條 項目負責人
8.1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技術負責人為: 。
8.2乙方委派的施工負責人為: ,施工隊長為: 職稱: 技術負責人為: ,職稱: 。
8.3乙方應提供進場主要人員名單,工程結束前不得更換;如有更換,甲方將給予必要處罰。
8.4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組織的崗前培訓,未接受人員不得上崗。
第九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和義務
9.1.1負責提供施工主便道,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
9.1.2負責甲供材料運至乙方施工工地。
9.1.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9.1.4負責工程控制測量、測量成果復核、提供相應的水準基點與坐標控制點、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及交工驗收。
9.1.6監督乙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事事務,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并辦理驗工計價。
9.1.7指導解決乙方書面報告的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1.8負責本工程與其它部分工程的施工協調與配合。
9.2乙方權利與義務
9.2.1乙方須將其作業人員登記在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備案,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防偷拿現場用料。
9.2.2乙方施工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出入施工現場要佩帶工程標志。現場負責人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同時請假期間妥善安排現場管理事宜,否則每逾期1天罰款3000天。
9.2.3臨建須搭建彩鋼房,活動板房按甲方統一要求和標準布置建設,施工現場做到整潔、整齊,進出施工現場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凈無積水,排水通暢。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及空中管線和已施工工程的保護工程,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責任自負。
9.2.4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業主及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識、標牌。
9.2.5乙方有義務協助現場試驗、測量放樣、監控預報等工作,并負責對現場工程控制樁、護樁的保護。
9.2.6臨時水、電管路的費用已包括在勞務承包單價中,乙方完成自身承擔項目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甲方需要時應無償提供使用。
9.2.7乙方施工中須采取積極的防治措施,相應的措施費用已包括在相應的工序單價中。
9.2.8負責自己施工區、加工區、生活區交通道路的修建和維護。
9.2.9乙方須按甲方賬務規定,按月提供作業人員名單及自購材料等合規票據,并對票據的合法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9.2.10乙方須注意環保,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加以保護;如因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他原因對公眾或公眾財產的傷害或障礙,責任自負。
9.2.11乙方不得在協議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員工有賄賂、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如經甲方綜合判斷乙方有前述行為,則甲方在提前14日向乙方發出通知,可終止協議并將其驅逐出現場。
9.2.12乙方應對其所有施工人員承擔整個工期內的保險責任,若乙方未盡此義務,甲方可隨時從應付款中扣除此筆保險費。
第十條 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反之須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2協議履約期間,甲方或上級單位的月檢查時乙方未通過安全施工或文明施工或環保要求時,乙方必須全額接受業主和甲方的罰款,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內達到標準甲方返還所扣款項,不達標的將予罰沒,并指派第三方協助完成相關工作。
10.3乙方在勞務作業中發現礦產、古墓、文物和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物品,以及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上障礙物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否則承擔造成損害的后果。
10.4橋涵施工、生產生活污水、費用處理須滿足環保要求,開挖及施工中產生的余土、碴土要按甲方要求棄至指定棄土場。以上工程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在相應勞務綜合承包單價中。
10.5有關安全、環保、文明施工所需費用已包括在勞務綜合單價中。
第十一條 施工驗收
11.1施工完畢后,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相關損失。
11.2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并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由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11.3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積極配合,配合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二條 勞動者保障及福利待遇
12.1乙方按新《勞動法》規定與雇用的勞務人員訂立勞動用工合同,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性質、月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否則不得進入工地從事施工。要求勞務用工合同一份副本交給甲方備案。
12.2乙方必須建立上場勞務人員花名冊及月考勤制度,每月動態人同名冊和考勤結果上報甲方;當勞務人員發生變動時,乙方應及時解除或新訂立勞動合同,并及時上報甲方。花名冊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地址、聯系方式等資料須與勞務用工合同一致,必要時須附數碼照片。
12.3乙方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額中必須包含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12.4甲方對乙方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方被告替發制。每月乙方做好工資表后交給甲方財務人員,在每位勞務人員核對身份簽字后,由甲方負責將工資直接發至個人手中。
12.5每月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用工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遺漏或偽造用工現象,或出現虛高工資現象,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每次對乙方處以5000-50000元罰款。 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金
13.1本合同采用質量保證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當月驗工計價款10%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移交后退還5%,其余5%仍留做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2年滿后,剩余質保金無息退還乙方。
13.2竣工交驗起算日期為業主對普通國省干線縱八寧化連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標段竣工驗收通過之日。如缺陷責任期內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質量瑕疵需修復時,質保金作為修理費用,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支付。乙方應在收到修補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派人修理;無法通知或收到通知未按期到現場時,甲方有權直接委派第三方完成修復工作,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第十四條 有效簽證的約定
14.1施工中甲方變更設計的簽認單、工程計價(結算)書、現場質量及數量簽認單,必須蓋有甲方項目部的公章并有項目經理及總工程師的簽字,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
14.2乙方對計價簽認、材料設備簽收、撥款簽認、文件資料簽收應收協議簽訂人辦理或合法授權人辦理。無合法授權手續,甲方拒絕辦理相關事宜。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3雙方現場達成的口頭協議,事后必須補力簽認手續,否則不具法律效力。現場簽證單2個月幾必須報項目部計價,過期甲方不予認可。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同時將乙方清退出場。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退場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否則甲方有權請求有關部門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151.1乙方不按照設計施工圖、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不執行業主、監理工程師、甲方管理規定,造成等級責任質量安全事故及在社會生產不良影響的;
15..2經甲方組織檢查,乙方在施工進度或安全質量方面存在嚴重問題時,甲方發出通知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組織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將向乙方發出第二次通知書警告,同時,給予乙方七日觀察期,情況未見改觀或整改不理想時;
15..3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或修復,返工、返修后仍達不到規定質量要求時;
15.1.4乙方施工進度達不到要求,嚴重影響整個合同段工程進度,經督促、警告仍無力滿足要求時(由此對甲方造成的趕工增加費用,視情節由乙方用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直接計價款全額進行賠償);
15.1.5乙方擅自停工、經勸說仍不復工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5.1.6乙方嚴重違約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
15.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勞務轉包、分包。否則甲方一經查實,甲方將終止協議,勒令退場,沒收履約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擔退場引起的相關損失。 第十六條 變更與索賠
16.1雙方簽寧協議后,協議履行中單價一次包干,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單價。
16.2因電力線路檢修、施工方案原因、地質、征地拆遷、社會干擾原因導致的停誤工現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或索賠要求。
16.3當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協議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三明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仲裁為最終裁定。 第十八條 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18.1合同執行過程中無論什么原因出現人員、機械停窩工及轉場現場,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賠。因業主或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結算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同時放棄對甲方的訴權。
18.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經濟活動,否則應承提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18.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罰款、強令支付第三人款項等情況時,甲方可自乙方工程款、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18.4乙方施工中開挖出一切礦產、文物等資源要及時上報甲方并由甲方統一處理,乙方不得據為己有或阻撓處理。
18.5甲方負責提供施工便道主干道,其他所有臨時設施包括場地平整、臨時房屋、臨時供水、主干道與各施工場地的連接及場內施工道路及場內供水(電)支線等均由乙方自行修建,并承擔在修建和使用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18.6根據本工程工期要求,在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在甲方書面通知要求的時間內組織開工,保證足夠勞務人員和機具設備進場,開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產能力,否則逾期1天罰款5000元,逾期5天仍不能形成生產能力,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
18.7甲方試驗室負責乙方所施工本項目送檢的試驗工作,乙方設專職試驗員負責送檢,乙方承擔自購材料的外委試驗費用;乙方承擔自己負責的施工測量費用,竣工交付及文件編制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12月1日至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務)后合同即行終止。
2、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貨物搬運工作。根據乙方專長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3、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二、工作時間與報酬
10日內完成,本次勞動報酬為:1738.00元(大寫:壹仟柒佰叁拾捌元整)。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四、爭議處理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公司的勞動協調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載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工商管理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7
勞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 月。本協議于 年月 日生效。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負責
第三條、 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
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
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報酬;
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 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并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二)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規定解除乙方勞務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
第七條、 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因乙方個人原因連續請假五天以上或累計請假達十天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
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約定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客戶名單、合作情況、價格、營銷、員工薪酬等,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子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后均必須遵守保密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承擔 賠償。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乙方聲明:簽訂本合同前,本人已經閱讀了甲方發布的日常規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執行,若甲方此后發布的新規章制度,一經發布或公示,乙方將認真學習并認可執行。
(二) 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地址,為甲乙雙方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后未及時告知對方致使文件無法送達的,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文件送達之日。
第十二條、附則
(一)勞務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代理人:
日期:日 期:
2
勞務合同 篇8
甲方:(勞務公司)
乙方:(個人)
為滿足企業的用工需求,同時也為乙方提供實習和勤工儉學機會,由甲方組織乙方寒假期間赴甲方聯系的用人企業工作。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溝通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達到的要求
1、年滿十六周歲,持真實有效身份證及學歷證明。
2、身體健康,無刺青,無紋身,無煙疤,無色盲色弱、心臟病、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
3、工作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用工單位提供的工作、住宿環境無粉塵、無有毒有害氣體,工作崗位無危險性。
2、甲方負責組織車輛輸送乙方至用人單位,并安排好乙方住宿和上崗問題,車費、體檢費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上崗后,甲方負責安排駐廠管理人員作為乙方和用工單位的聯絡人員,為乙方提供跟蹤服務,幫助乙方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難。
4、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因工傷、勞務糾紛或非工傷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甲方負責按照國家法律協助乙方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及資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安排和調配,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否則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其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此協議約定的工作周期完成工作期間的工作。若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辭職,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申請,說明事由,經甲方同意后,由甲方駐公司管理人員協助乙方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擅自離職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工作不滿30工作日擅自離職者甲方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扣發其部分工資作為由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
4、寒假工作期間乙方在甲方合作用人單位以外的區域引起的糾紛,沖突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薪資福利相關費用
1、乙方工作期間的工資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給乙方。
2、用人單位——;
①綜合工資:3000—4500元/月
②公司提供早、中、晚餐及集體宿舍,根據廠方實際情況、提供免費工作餐及加班餐。
五、如本協議與政策、法規有抵觸時,應無條件以有關政策、法規作調整。出現爭議應秉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當地有關仲裁機關仲裁。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乙方與甲方簽訂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工作期滿離職、中途離職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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