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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作合同范本(通用14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務派遣合作合同范本(通用1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1
勞務用工單位(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產需要(用工需求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勞務人員的數量和提供勞務的期限由甲方確定。
第二條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甲方負責組織招錄,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第四條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勞務費用的核算與支付由甲方負責。甲方于每月__日將上月的派造人員考勤匯總表及工資金額發給乙方,并通知乙方開具合法的勞務費收據或發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稅務收據后的__日之內以支票或電子匯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報酬(甲方確定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每月__元,其他補貼每月__元,甲方根據派遣人員的每月出勤情況計算并支付。
2、派遣服務管理費用。
3、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本市的最低標準計算支付,個人支付部分由乙方從其工資中代扣,單位繳納部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代繳。)
4、派遣員工工傷、病假醫療期內的基本生活費。
5、派遣員工的福利費。
(三)管理費用的標準: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管理費。(四)乙方應于每__日發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員報酬,派遣人員的銀行卡、工資條由乙方負責辦理、發放。(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個稅由乙方代扣)。
乙方確保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及乙方與勞務工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勞務工支付工資,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需要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根據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務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二)對勞務人員進行面試、培訓、試用、不合格的有權退回乙方。
(三)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及名譽損失的;
3、派遣期未滿,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甲方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費用。
(五)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身份審核,證件不齊全的勞務人員不得進入甲方的工作現場。
(七)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八)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對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決定乙方派出的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勞務人員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積極進行救治,并承擔救治過程中所發生的救治費;需住院治療的,應墊付住院治療押金和按規定標準支付該勞務人員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獎金及涉及治療的相關費用。上述醫療費用僅是甲方墊付的,因此,取得工傷保險費后應歸甲方所有。勞務人員發生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省市相關法規執行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確保派遣勞務人員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
(二)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五)按照甲方標準及時轉付派譴員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實際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
(三)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出現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以此類推。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吉林省勞務派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員的數量和條件
第二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應于自我鑒定派遣勞務派遣員到乙方所在的州、縣(市、區)工作。具體人員以勞務派遣人員名冊為準。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三、勞務派遣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本協議所稱勞務派遣費用是指勞務報酬、社會保險費用、福利費、管理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務費按以下方式選擇:
(1)按各勞務派遣人員實際月薪的%計算。
(2)按每月每個勞務派遣人員計算。
第七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不滿半個月的,管理服務費按半個月計算,工作超過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八條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甲方應在每月___日前以銀行卡的形式按時足額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并按要求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后按雙方約定執行。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有權查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乙方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十一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派遣業務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出的條件招聘勞務派遣人員..
第十三條甲方依法與被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負責被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管理,并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第十四條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負責接收或建立勞務派遣人員資料齊全的員工檔案,并妥善保管。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應按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和檔案轉移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侵犯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工作。勞務派遣人員應繳納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咨詢服務,做好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的各項服務
第十八條派遣期間,甲方不得為被派遣人員安排其他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換人員..
第十九條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在乙方的協助下,負責處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傷申請、工傷認定、鑒定、工傷保險繳費手續和工傷檔案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
第二十一條甲方應定期到乙方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及遵守規章制度的情況,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制定規章制度,并提前告知勞務派遣人員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按法律法規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工具,并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操作規程、企業規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教育。
第二十六條乙方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允許其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文件,并提前與甲方和勞務派遣人員協商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清單》,明確規定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派遣期限和工時綜合計算期限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在約定的工作范圍內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具體崗位,并及時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撥付勞務派遣費用,不得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增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乙方應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夜班或在高溫條件下工作時,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向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加班費、夜班津貼和高溫津貼。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權監督檢查甲方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
第三十二條在派遣期間,如發生違反規章制度或其他突發事件,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妥善處理。
第三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及時送至醫療機構急救,積極協助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妥善處理,并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甲方已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但在無效期間發生工傷的,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三十四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違約責任。
六、特別協議
第三十六條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應的情況說明并與甲方溝通后,有權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條派遣期間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還派遣人員,并延長派遣期限,直至相應情形消失,并支付相關費用。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務期終止以及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先支付搶救治療費用,工傷賠償后結清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以外的醫療費用由當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及其派遣人員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條乙方未履行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或者因乙方原因發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導致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如需提前終止在乙方的服務期,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和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應返還給甲方,甲方應與他們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十二條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的,乙方應支付1&permil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第四十三條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四十四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或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時,乙方應協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調整《勞務派遣工工資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后,按協議執行。
第四十五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并或分立,本協議繼續有效,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四十七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取得勞務派遣人員的同意,并做出書面決定。
第四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十條《勞務派遣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簽署。作為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對任何一方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雙方應積極配合相關機構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3
雇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電話:
服務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電話:
因安保業務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務實、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的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愿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雇請人數:甲方因安全保衛工作需要,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2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政治可靠,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
二、服務區域:
三、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服務期滿后如需延期,提出延期的一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的前兩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四、服務內容:
1、維護管____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承擔安全防范、全天侯治安巡視、門崗及其它崗位的執勤守衛等;
2、負責管____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保管____區域內財產和人身安全)。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費用支付明細及支付方式
1、保安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住宿由甲方負責解決(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2、甲方付給乙方每人每月保安服務費____元(包括工作日、周末、節假日等值班費),每月共計服務費用元,每年合計保安服務費____元(大寫:____整),除了上述費用外,保安人員的伙食費用、上班途中必須的交通費由乙方負責解決,工傷事故費用由乙方配合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解決。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個月____日之前以乙方出示的有效發票為依據,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該季度保安服務費。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制定管____區域內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和人員、物資出入等規章制度,并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執行;
2、為乙方保安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如提供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保安器材、設置良好照明等;
3、乙方保安人員在實施維護甲方利益過程中,甲方應提供相應的配合和協助;
4、對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可對乙方工作提出整改建議;必要時可要求乙方對不稱職的保安人員進行調整。
5、保安員如需請假,必須經過甲方主管負責人同意,報乙方有關部門批準,乙方要及時派員頂替。
6、甲方應保障保安員________年集中休假一個月,具體休假時間由甲方根據工作計劃安排。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制訂的.管____區域內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管____區域內發現有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行為者,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或及時向甲方報告;
2、根據管____區域內保安服務的需要,派遣相應數量、具有保安員資格的保安人員;保安的具體數量和人員在乙方派遣前需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3、負責對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業務培訓,并承擔其職務行為責任;
4、做好管____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當采取應急措施,協助甲方做好救助工作;
5、乙方應當與提供的保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乙方保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由乙方負責。因保安人員的一切勞動合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應于甲方提出更換要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
八、保安人員職責
1、依法執行本合同所列執勤區域內的守護等治安防范任務;
2、依法查驗出入執勤區域人員的證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續;
3、做好執勤區域內的守衛、巡邏和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糾正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4、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身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帶標志和保安人員執勤牌,攜帶保安人員工作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九、違約責任
1、對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保安員未能妥善提供安保服務,保安員有失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因保安員原因與客戶發生糾紛、爭執的,甲方有權扣減相應的保安服務費用;
3、乙方對保安員保安服務范圍內的行為負責,如因保安員原因未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安保義務,或因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發生重大經濟損失(即一次損失或者累計損失達到10萬元),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4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名額和崗位等,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
2、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崗位職責等崗前培訓。
3、乙方受甲方委托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4、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派遣員工共___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5、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為其中包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6、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甲方對派遣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培訓,經常進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一旦發生工傷亡事故,乙方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妥善處理,由甲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8、甲方有權解除工作期間不遵守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發生的相關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乙方及時配合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確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運行。
9、本協履行期間,如發生有關條款與國家現行政策不符時,雙方另行商定修改有關條款內容,協商不成立即終止執行本協議,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況確需提前解除協議,經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10、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相關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關勞務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崗位補貼,勞保補貼)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收取;如開據稅票按國家規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繳納,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工傷保險費:每人每月30元;
(4)個人工資額超過國家規定數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補交個人所得稅: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和其他費用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5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7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2000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6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派遣 ______名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地點及工程內容
1、派遣工程名稱:
2、派遣地點:
3、工程勞務金額:
4、工程內容:
三、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甲方要求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年滿18周歲,身心健全; 有相關的專業技能知識并持有崗位合格證書 。
(二)乙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乙方不能隨意更換,若需更換人員需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換相應人員。
四、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_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甲方每______月 ______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支付到乙方帳戶,由乙方支付勞務工資。甲方將勞務工資支付于乙方后,若乙方未支付相應的勞務人員折工資由此產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結算金額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乙方在結算時需附相應的結算清單。
五、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甲方應予以配合;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甲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乙方負責確保勞務費用按時發放,如出現勞務費用未支付引起糾紛事宜,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四)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
(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五)甲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六)甲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七)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4、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三性”工作崗位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乙方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7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8
甲方(勞務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系人: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系人:
開戶行:
帳號:
【鑒于】
1、乙方具有勞務派遣資質,并專門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服務;
2、甲方希望乙方為其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員工被退回為止。本協議終止,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二條 派遣條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應當符合甲方用工簡章相應基本條件。
(二)甲方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約定向乙方發出《勞務人員需求單》時,可以同時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的特別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員的基本條件和甲方在《勞務人員需求單》中提出的派遣人員的特別要求共同構成乙方派遣人員的派遣條件。
第三條派遣人數及崗位
甲方初期確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數為 人,實際派遣人數、派遣人員的崗位以及派遣人員的基本情況以雙方確認的《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為準。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員時,應提前向乙方提交《勞務人員需求單》,明確使用派遣員工的具體人數、職務、崗位、工資、使用期及相關事宜并加蓋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條件和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需求單》的崗位要求,應在十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候選人員。
(三)乙方根據甲方確定錄用人員名單,與甲方確定的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將《勞動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時組織甲方確定錄用人員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至甲方報到。
(四)在甲方確定錄用人員報到手續完成時,甲方和乙方確認并簽署《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
第五條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有權確定派遣人員人選;決定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確定試用期,確定和調整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
甲方有權確定和調整派遣人員的派遣條件;
有權在被派遣人員發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有權在法定情形下將其退回乙方,同時應提前35天書面通知乙方,且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有權在本協議到期時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同時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有權與派遣人員協商解除勞務用工關系,但需提前35日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甲方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甲方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后,有權與派遣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
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向派遣人員索賠,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員工勞動報酬、加班費、績效獎金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等費用;支付為員工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提供必要的幫助協助乙方為員工辦理(申辦)社會保險;
(四)甲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每月及時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并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五)甲方接到員工辭職通知后,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將員工辭職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但派遣人員派遣期限未滿時,可以退回乙方,但應就該類人員向乙方支付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的經濟補償等費用,由乙方負責后續問題的處理;
(七)應在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屆滿前3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派遣:
1、如不繼續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屆滿時將人員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當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時,派遣期限應當延長至醫療期滿。甲方要求終止與員工勞務用工關系時,應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并按照相關規定向員工支付醫療補助費;
2、決定繼續派遣的,應明確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間不能安排派遣人員工作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人員按月支付報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勞動關系情形下不能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員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有權在雙方合作需要時,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協助;
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甲方應當支付的相關費用;
有權依法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對甲方侵害派遣人員權益的行為提出意見,進行交涉;
有權在甲方不履行協議時,追究其違約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并提供其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員工,且作為《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三)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并為甲方確定的派遣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
(四)負責辦理相應的人事手續以及管理、建立、接轉員工檔案等工作;
(五)依據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和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標準及項目,及時、足額的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且根據甲乙雙方的約定,按期、足額的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加班費和各項福利等費用;
(六)乙方應在甲方支付每筆款項后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應金額發票;
(七)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相關條款退回的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到甲方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八)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當及時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妥善處理,甲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費用及結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勞務費用(即月費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員的工資總額;
2、員工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保金、存檔費的總額;
3、本協議項下的補償金、賠償金等其他費用;
4、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用總額;
5、招聘費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即年度一次性費用)包括:
1、意外傷害險;
2、企業年金、補充養老、補充醫療;
3、費用的標準:
甲方應支付的派遣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保金的費用(詳見附件),存檔費每人每月20元;
經甲乙雙方協商,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采取以下第①種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當月實際使用的派遣人員總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所列總人數為準。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員勞務費總和的 %。
當月應發給派遣人員的勞務費總和依乙方出具的勞務費發票確定。
經濟補償,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按每月實際發生額由甲方在當月支付給乙方。
招聘費用:
甲方出現斷崗,需要乙方協助進行招聘時,需要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
(1)乙方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滿2個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費用。
(2)乙方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滿2個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此類人員的服務費。
5、本協議第八條第二款所涉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并于每月 日前將第八條第(一)項的月費用和第八條第(三)項第2目以銀行轉賬結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將第八條第(三)項第3目的費用于產生費用之日起3日內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關于其它一次性費用的支付時間,由甲乙雙方依據具體情形協商確定后,甲方以銀行轉賬結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據甲方提供的工資清單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按期、足額的向派遣人員支付;同時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的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需要調整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及時給予調整(乙方必須同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第九條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墊付相關費用、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相關手續以及各方面的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乙方督促甲方義務的執行,甲方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的費用,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派遣人員發生工傷的,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發給工傷人員。
第十條 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員派遣期間發生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應當延長至醫療期滿。甲方要求終止與員工勞務用工關系時,應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并按照相關規定向員工支付醫療補助等相關費用。
派遣員工派遣期間發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時,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額的向派遣人員支付其相應工資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應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月費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月費用超過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內仍未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協議后,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費用以及補償乙方與派遣人員依法維持至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的全部費用。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而導致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由于甲方不符合國家規定用工導致被派遣員工辭職;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員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確認不成立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履行期間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添加任何條款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9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公司):____________
用工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派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人:聯系電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勞務派遣合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派遣崗位和人數
1、甲方因工作需要,接收乙方派遣名員工到甲方崗位工作。乙方根據甲方通知在約定的時間內增減人員,新增或減少人員適用本協議。
2、乙方應確保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的員工具有完成甲方生產、工作任務的能力。
第二條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到期協議自行終止。遇有上崗協議未到期仍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本協議自動延長至上崗協議期滿。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用書面形式提前10天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計劃。用工計劃應包含:用工人數、用工條件、用工期限、用工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用工錄用條件必須詳細清晰,可操作。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候選人在進行面試,派遣至甲方的派遣員工在乙方辦理完上崗手續后即與甲方進行交接,由甲方負責安排上崗。
2、甲方應與經培訓考試合格的派遣員工簽訂《上崗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3、甲方應按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對派遣員工進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和工作崗位所必須的技能培訓教育,并組織員工進行考試,考試合格的員工方可上崗操作。
4、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按甲方規定提供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應明確勞務派遣員工適應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范圍、程度,告知派遣員工,實施管理和考核。
6、甲方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有權退回乙方;對消極怠工或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的派遣員工應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有權將其退回乙方。
7、甲方按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安排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執行國家勞動標準。
8、甲方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二)點承擔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手續。
9、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具備詳盡的書面材料和考核記錄,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
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0、甲方于每月25日前將派遣員工的考核情況、人員異動情況書面報給乙方,以便乙方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辦理社會保險增減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用工需求計劃,確保甲方用工需求,并負責辦理勞動用工相關手續,提供甲方所需的派遣員工有關信息資料。
2、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負責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解除和終止。
3、乙方應協助、指導派遣員工與甲方簽訂上崗協議。
4、乙方應根據甲方用工需求計劃和勞務派遣崗位,對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增加和減少勞務派遣用工的工作,盡快為派遣員工辦理有關手續,避免影響甲方生產(工作)。
6、乙方對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有權提出改進意見。
7、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給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后,應于3日內將工資發放到位,不得克扣和拖欠派遣員工工資;派遣員工勞務報酬按勞動合同(上崗協議)的約定和甲方考核發放。
8、乙方負責為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等手續,按有關政策規定代收代繳保險費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每年提供一份由社保局蓋章認可的甲方派遣員工參保花名冊給甲方備案審查,甲方有權隨時到社保局抽查乙方為派遣員工的參保情況。
9、乙方對其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管理和走訪服務,協助甲方做好派遣員工的管理教育、業績考評工作,并不斷改進各項服務。
10、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派往甲方員工的管理,在協議期內,派遣員工發生變動(包括但不限于因不符合上崗要求被退回或派遣員工自動離崗等),乙方應盡快為甲方補齊符合要求的派遣員工,并協助辦理派遣員工的離崗手續。
10、乙方負責派遣員工勞動人事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11、乙方負責與甲方簽訂安全代管協議,委托甲方對其員工的勞動安全進行管理。
第四條各項費用及結算支付方式
(一)勞動報酬
1、試用期勞務報酬。派遣員工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待遇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執行。
2、試用期滿勞務報酬標準按甲方薪酬制度執行,應同工同酬,不低于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按月考核結算。
(二)社會保險費
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費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辦理,具體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長沙市社保局規定確定。
(三)派遣管理服務費
根據每月派遣員工在崗人數由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費,稅金由甲方支付。
(四)費用結算支付方式
1、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派遣管理服務費等由乙方開具合法勞務發票,在每月約定的時間向甲方財務結算收取。
2、所有費用通過銀行結轉,乙方通過銀行發放派遣員工勞務報酬,月度勞務報酬發放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月度考核情況,另行以函件明確。
第五條勞動管理、違約責任及其它
1、由于甲方提供的用工條件不符合法律規定導致辭退試用期內派遣員工發生歧義,無法退回乙方,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按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安排派遣員工工作,超時或強迫派遣員工作而發生勞動糾紛,或產生相關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乙方所派遣的員工上崗之前發放有關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等資料,并舉辦相關的入職培訓,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在完全知悉并承諾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后,方可簽訂《上崗協議》并上崗。
4、甲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報給乙方派遣員工考核后的勞務報酬表、派遣員工增減異動表,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費用,導致延遲發放派遣員工工資,不能及時辦理社會保險參保、停保手續,所產生的責任、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勞務報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派遣員工辦理參投社會保險手續,乙方無故不及時為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由此引發的勞動糾紛和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7、派遣員工終(中)止上崗協議,應按甲方規定辦理離崗手續。甲方提供給派遣員工使用的工具和其他物件,用后要求歸還的應歸還,若有損失,甲方可直接在該派遣員工工資中扣除損失部分。
8、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解除上崗協議,并通知乙方: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試崗期間經考核不能勝任甲方工作崗位的;
(5)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9、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派遣員工可以通知甲方解除上崗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派遣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或死亡),醫療費和醫療期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執行,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派遣員工和乙方后,將該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另派員工上崗。
2、派遣員工發生工傷(或工亡)事故,工傷指標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工傷申報、認定及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銷費用,報銷后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按照國家及地方《工傷保險管理條例》執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應申報工傷而未申報或者申報的程序、內容等不符合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導致工傷申報不成功,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3、派遣員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生育、婚喪、醫療、工傷等各種假期的權力,享受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待遇。
4、除了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或者派遣員工自愿辭職的情況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外,甲方退回乙方派遣員工,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支付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應支付派遣員工最低生活保證金。
5、乙方派遣員工轉編為甲方合同制員工時,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服務費。
第七條商業秘密甲乙雙方應保守對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泄漏;乙方應確保派遣員工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防范派遣員工泄密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如遇法規政策變化需調整,雙方可根據法規政策變化協商解決。如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10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務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務人員
1、乙方根據甲方之需要,提供從事相關工作的勞動人員,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務人員,勞動及從事關系隸屬乙方并已和乙方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乙方輸出的勞務人員在被甲方使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的安排,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并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予以獎懲。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使用乙方輸出的人員時,有選擇人選的權力,所有使用的勞務人員只有經過甲方按規定程序進行考核、面試后才能確定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人員流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需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保證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同時對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包括操作規程、規章制度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3、甲方使用乙方輸出的勞務人員時,安排加班的,應按法律規定結算加班費。
4、甲方每個工作日應向勞務人員提供與甲方其它員工同等待遇。
5、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對勞務人員給予獎懲,所有獎懲通知除告知當事人外,還應抄送一份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積極維護用工單位和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并參與勞務人員的'管理。
2、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各項費用的繳納,因未及時繳納引發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3、乙方輸出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執行安全衛生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4、乙方輸出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時發生工傷或者職業病的由乙方負責申報、辦理工傷醫療費及其他費用的領取手續,并負責轉交給工傷者。同時告知甲方應承擔的費用標準;
5、對甲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乙方應及時予以退回該派遣人員;
6、乙方輸出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或出現事故的,甲方應在48小時內通知乙方,由甲方按國家,當地勞動部門的政策規定,工傷險規定和其他相應規定處理(如需要,乙方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如乙方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在甲方繳納的工傷保險涵蓋之外的一切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乙方應將本協議內容告知被派遣人員。
第五條勞務報酬
勞務人員工資:甲方負責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標準的工資待遇,加班費依法令標準另計,工資按照當地的政策變化而相應進行變更,乙方派往甲方人員的工資依到職日期進行計算,若離職時薪資不夠各項扣款者,由乙方負責進行追討。
第六條勞務人員管理
甲方在下列情況可將勞務人員退還給乙方,無需提前通知乙方,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勞務人員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勞務人員本人原因而被退還給乙方的
3、有違法或有損勞務使用單位形象行為的。
第七條合同變更、解除
1、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簽署的任何合同、文件與本合同無抵觸的,均按本合同執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在本合同簽訂之后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
3、雙方因工作等其它原因需修改或終止本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本合同改選過程中,一方有違約行為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以糾正并賠償損失,如違約方在一個月內仍不能糾正的,另一方面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甲方所在的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九條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到期終止,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有限公司
為適應社會發展,緩解甲方用工緊張的局面,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時間:自20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_月_日止。
二、協議內容: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輸關員工(男女比例),以實際到廠人數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予乙方員工提供合理的崗前、職業培訓及安全意識教育。
2、甲方制定合法、合理的用工獎懲制度,并對乙方員工進行考核,乙方員工要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規章制度。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員工的工作場地、工作用品,甲方提供免費食宿(二餐)宿舍內的自來水、電、熱水等使用需要節約,如員工使用超出公司提供的金額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4、乙方員工必須穿插于甲方的工人中工作。綜合工作時間每月小時以上(不足小時則按小時/月計算工資);因員工自身原因(如請假、曠工)造成工時不足時,甲方概不負責。入廠和離廠當月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乙方員工工時。
5、甲方對待乙方員工必須實行人性化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視乙方員工,不得對員工進行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隨意解雇乙方員工,工人工作期間有嚴重違反甲方廠紀廠規行為或被甲方認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知會乙方后有權利對其予以辭退,按實際考勤結算工資,由乙方代領。乙方員工因個人原因按自離方式離廠者則由甲方按實際工時結算工資給乙方,并由乙方作好回收組織工作。屬于甲方開除的,甲方按實際考勤結算給乙方。所有乙方正常辭職、辭退、開除人員及自離人員的工資與其他乙方員工的工資一起結算,并由甲方財務在工資發放日統一轉入乙方指定賬戶或銀行卡中。
6、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或廠區內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如非工傷事故或非因甲方工作環境引發疾病等情況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7、甲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商定的工資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8、乙方員工在甲方服務期間,需服從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與休息等規章制度。
9、乙方員工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操作甲方的機器及相關設備,若因私自操作造成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10、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的工資標準保密,不得向下屬及員工透露,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1、乙方有員工離職的且甲方需要乙方補齊的,乙方應及時補足給甲方。
12、合同期滿后,甲方需在一個星期內足額發放乙方員工工資,由乙方統一領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13、乙方提供的臨時派遣工必須按甲方規定穿工衣、工鞋(夏天工衣25元/件,冬天工衣35元/件,夏天工鞋6元/雙,每年不同時期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價格),同時需遵守甲方廠內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若違反,按甲方廠規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乙方必須提供臨時派遣工真實有效的第二帶身份證,并具備參加社會保險的資格,所有臨時派遣工必須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參保的個人部分由甲方墊付,然后在臨時派遣工當月工資中扣回元/每月/每人。(每年7月份社保局對參保繳費的.工資進行調整,這個扣款僅限于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
四、甲方接收“勤工助學”學生條件;
1、“勤工助學”學生對象:中專或技校在讀之學生。
2、女年滿16周歲,男滿18周歲以上,需有效身份證方可辦理進廠手續。
3、身體健康、無視覺、聽覺障礙及傳染性疾病,兩眼裸視以上,四肢健全。
五、費用結算及薪資支付方式:
1、工資計算:甲方以每小時/小時支付給乙方。
2、甲方于每月日前將乙方員工上月的考勤打印出來交由乙方帶隊老師核對并簽字后交由甲方出正式考勤做工資。
3、甲方每月并按乙方要求將員工工資存入指定銀行卡中(需乙方開具委托代理證明,且須提前通知甲方)或由乙方指定人員領取現金(需乙方公司出具委托書并提前交給甲方)。
4、帶隊人員,每工資元/員,與其他乙方員工同時發放。協助甲方管理工人,負責對乙方員工后勤、安全、教育等進行管理等。
5、甲方因訂單等原因需要與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時,須與乙方提前天協商并按合同內容計算所有應支會的費用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須在合同到期6天內一次性結清所有薪資給乙方(結算工資期間,甲方需免費提供乙方員工食宿)。
6、交通補助:按元/人標準發放,發放條件:乙方實習學生在甲方入職滿一月按實際在甲方的人數支付車費元/人;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出現違約,應友好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由經濟仲裁機構或勞動仲裁裁定及提前請法院判定。
七、在雙方合作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橋梁的方式直接與乙方其他工作人員私下聯系簽約。否則乙方保留向甲方索取賠償的權利。
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12
用工單位: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全面履行”的原則,依據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雙方開展派遣合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等要求,派遣已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至甲方處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三方關系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合法使用乙方派遣員工,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并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
3、 派遣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建立勞動人事關系、工資保險關系和勞動用工手續歸屬乙方,所有用工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年,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2、協議期滿前,任何一方如不續約,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如無書面通知不再續約簽協議,視為雙方同意續延一個協議周期。
第二章 派遣員工的管理
第三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錄用條件、薪資待遇等,甲方應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與派遣員工在依法訂立的書面勞動合同中確定上述內容。
第四條 甲方調整涉及派遣員工重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如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加班費、工資待遇等)的事項時,甲方應先與乙方協商,經派遣員工同意后方可調整。
第五條 甲乙雙方有權利各自制定涉及派遣員工的規章制度,并向派遣員工履行告知義務。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將上述規張制度提交對方備案。
第六條 派遣員工考勤、考核和工作時間
1、每月 1 日至 30(31) 日為一個考勤統計周期。
2、派遣工實行 標準 工時制度,由甲方負責依法安排作息時間。
3、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按照規章制度對派遣工實施考勤和勞動紀律管理,并將考核、考勤統計結果于每月 5 日前反饋給乙方。
第七條 派遣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
1、 派遣員工工資標準由甲方依法制訂。因甲方原因致使派遣員工未能正常出勤造成派遣員工當月低于用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甲方補足。
2、 派遣員工醫療期工資待遇、甲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照國家及用工地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并支付。
3、 派遣工非因工傷亡所需支付的社會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法確定派遣工的意外保險等福利,由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投繳手續,并向甲方備案。
5、 甲方應保障乙方派遣員工享有休息與休假的權利并依法支付假期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負責派遣員工的現場管理,如派遣員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該派遣工追究賠償,乙方應積極協助。
2、 甲方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
3、 甲方依據《民法典》第四十條的規定將派遣工退回乙方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員工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的工資,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病假工資和醫療補助等法定用工單位應支付的待遇。
第九條 甲方義務
1、 派遣工正式入職后,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用工單位的告知義務,并完成派遣員工的各類技能培訓、安全培訓等。告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崗位工作要求和合格標準、出勤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及依法制定各類規章制度等。
2、 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及省市要求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等。
3、 派遣員工發生事故的,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助乙方收集相關事故資料。
4、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停工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支付。
5、 乙方應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社保未能報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應將辭職或自動離職的派遣工信息及時間向乙方反饋,以便乙方及時辦理相關停保或退保手續;因甲方遲延反饋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 甲方進行批量裁員時,應積極配合乙方妥善處理退員事宜,并按協商一致的標準向被裁員的派遣員工結清全部工資待遇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督促甲方對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及時維修、保養,以保障派遣員工的人身安全,保證勞務派遣正常進行。
2、 乙方有權對甲方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意見,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交涉意見后,應及時書面回復,停止實施違法或不當行為,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1、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派遣員工個人職業信息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學歷證明等復印件。
2、 依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確認工資待遇、辦理用工手續。
3、 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法定告知義務,完成對新員工錄用派遣員工的公共職業培訓承擔相關費用。培訓內容包括不限于: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和地點、派遣期限、職業危害、公共生產狀況及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4、 妥善協調,處理甲乙雙方于派遣工之間的關系,但乙方管理人員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從事與雙方合作無關的事務。
5、 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發放派遣工工資。不得隨意克扣甲方已全額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依法為派遣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因乙方未及時為派遣工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7、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的,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及相關理賠事宜。
第五章 費用結算支付
第十二條 本協議所指勞務服務費包括:
1、 派遣員工工資;
2、 意外保險;
3、 勞務服務管理費;
4、 本協議有限期內經雙方確認的其它費用。
5、 上述各項費用的具體標準見附件一《勞務派遣費用項目構成明細表》
第十三條 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1、 派遣員工工資:
甲方于每月 10 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向乙方提供所有派遣員工的考勤、考勤及其他相關資料。乙方收到后,制作成乙方格式的工資表給甲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甲方于每月7日前將派遣員工上月工資轉賬至乙方賬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上月工資后 3 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給派遣員工。
2、 勞務服務管理費:
甲方按每人每____元的標準于每月 7 日前將上月勞務服務管理費隨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等一并支付。
3、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
第十四條 如國家或區市政府部門就工資、保險福利及稅收等政策進行調整,甲乙雙方應調整后的政策所確定的基數、比例等相應調整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費用標準。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因違約需承擔經濟賠償,甲方有權在當期結算的費用中直接扣減。
2、 乙方故意拖欠員工工資或加班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 因甲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導致派遣員工向勞動或司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或訴訟,所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2、 退員補償: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員時,首先由乙方進行合理安置,對乙方安置員工(含傷、病、孕員工)的經濟補償按實際發生數由甲方承擔。
3、甲方無故拖欠乙方費用(含乙方基于本協議合作原因依法墊付本應甲方承擔的工資/補償款項)的,每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額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連續拖欠款達3個月以上(包含3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賠償責任。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協議終止
1、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取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對方不同意解除而另一方自行終止的,以書面通知生效日視為解除日,但解除方應按上一月勞務費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2、 協議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自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0天內及時交還甲方的工作物品、授權書等,清理乙方物品,撤離甲方場所。
第十八條 附則
1、 本協議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應以直接送達或快遞等書面形式或以本協議確定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文件為標準確定其效力。
2、 雙方確定如下人員負責本協議相關履行事項的聯系溝通,如有更改,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聯系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若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13
甲方(派遣機構):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使用甲方派遣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協議期限不低于兩年),如果有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晚于本協議終止期限,則本協議自動順延至最晚的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本協議終止前三十天,雙方可協商續簽相關事宜。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派遣符合乙方要求的勞務人員,也可由乙方根據需要向甲方推薦,由甲方辦理相關的錄用手續,具體派遣人數、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詳見附件。派遣員工的勞動、社會保險等關系建立在甲方單位,乙方須向甲方按時支付本協議中約定的相關費用(工資、企業社保費、服務費等)。
第四條甲方負責為派遣員工辦理各種法定的手續及證件,所需費用依法定要求進行支付。
第五條甲方根據法定規定,負責為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所發生的傷殘、死亡事故的申報,協助派遣員工的工傷事故處理、認定,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工傷派遣員工的善后工作。工傷支付范圍以外的費用由乙方按法定規定承擔。
第六條 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勞動爭議的,甲、乙雙方為共同當事人,共同履行法定職責。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做好勞務人員派遣工作。
2.甲方有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約定,督促乙方依法用工,并有義務對乙方違法用工及其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乙方應在收 到甲方書面意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負責與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簽訂、續簽、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4.甲方負責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手續。
5.甲方代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發放工資、獎金、津補貼以及其它福利,如乙方有年終獎的發放,甲方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6.甲方負責對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的工作單位人事檔案進行管理,甲方為勞動用工所需的社會檔案進行管理乙方無任何異議。
7.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票據,在收到乙方依據票據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資金次日,應將工資核發到派遣員工個人賬戶,雙方約定的工資發放日為15日,遇節假日提前,費用及給派遣員工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8.甲方負責幫助乙方適時對派遣員工進行考核,以規范派遣員工的行為。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將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告知派遣員工,并對派遣員工進行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崗位應知應會、勞動紀律、安全生產、防火知識等教育。
2.乙方負責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管理規定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包括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保護措施。
3.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4.乙方應執行《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依據核準的保障金金額進行費用支付。
5.乙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及時將考核結果的.書面材料提供給甲方歸檔。
6.乙方如工商登記變化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7.及時向甲方支付派遣員工薪酬(含稅)、福利待遇及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配合甲方實施社保匯算清繳。
第九條 派遣員工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和標準制定,乙方應對派遣員工實行同工同酬,派遣員工的工資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派遣員工在涉密崗位工作的,由甲方、乙方和派遣員工三方協商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沒有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一)、(二)款規定情形 的,乙方不能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派遣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 四十條
(一)、(二)款規定情形的,乙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甲方將按規定與 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以派遣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為由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 的,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以派遣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一)、(二)款規定情形為由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的,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應按規定通過甲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費用結算
甲方按照派遣到乙方工作的所有派遣員工每人每月 40 元收取服務費,按月結清。派遣期超過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支付管理費,當月只進行社保繳交或不滿七天的乙方不用支付管理費。
勞務人員薪酬(含稅)、福利待遇及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等費用,由乙方造具清冊,作為一次性勞務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其余費用待實際發生后據實支付。并由甲方按全部乙方所支付的金額開具勞務費發票。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新增人員參保記錄、減少人員停保記錄清單,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資金入賬單復印件及員工工資發放銀行回單復印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若未按本協議履行相應義務,如:因甲方社保申報不及時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全責,甲、乙雙方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按照誠實守信、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福____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勞務派遣工作若干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與提供派遣服務等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被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____立勞動關系后,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員工工作。被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____名員工(如有增減按實際人數為準)到甲方從事_____等工作,派遣期限____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被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和支付。乙方只承擔與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和支付辦法
1.在被派遣員工上崗前,乙方應告知被派遣員工其薪資結構或薪酬制度。
2.甲方可根據被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被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4.甲方可直接或通過乙方轉付的方式按月向被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等。
5.甲方支付于乙方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按時將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被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動報酬款項后,需在五個工作日內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將余款打入被派遣員工的個人銀行工資卡帳戶中。
三、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以及工傷事故處理
1.社會保險
(1)乙方應按當地社會保險部門規定的標準按月為被派遣勞動者繳交社會保險,企業承擔五險比例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按上述社保繳交基數從被派遣員工每月勞動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
(3)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被派遣員工能夠及時享受社保待遇,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應提供所接收被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并在約定的時間內按各項社保繳交基數足額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在收到社保費用后按照社保和地稅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社保參保的申報、繳費手續。在社保參保手續辦妥之前以及因甲方不及時或不完全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導致被派遣員工不能享受相關社保待遇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糾紛和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已繳納生效險種的理賠責任。
2.福利待遇
(1)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被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傷亡待遇,由甲方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3)被派遣人員患職業病、因工傷亡及計劃生育待遇由甲方按國家和福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3.工傷事故處理
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單位負責及時將受傷的被派遣員工送往醫院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后工作,并在事故發生后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書面報告,由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之后,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超過工傷保險機構理賠范圍的,依據國家和福____省有關規定應由企業承擔的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對該條款的約定仍具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
4.乙方為被派遣員工中屬于退休返聘、超出勞動年齡的人員辦理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參保手續,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被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后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
四、被派遣員工的培訓和用工管理
1.培訓
(1)被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托乙方培訓,合格后被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被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復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被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工作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乙方有義務督促被派遣員工履行上述義務。被派遣員工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被派遣員工的法律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被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責任。
4.崗位變更和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與被派遣員工協商一致,變更被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以及勞動合同內容約定的其他事項。
(2)甲方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下需辭退被派遣員工的,應提前三十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的前提下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退工理由和日期。退工單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被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后,應予以接收并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被派遣員工個人提出辭職,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并附被派遣員工的辭職申請)告知乙方,由乙方辦理有關解聘等手續。如甲方需被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秘密,由甲方與被派遣員工直接訂立保密協議供被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因甲方沒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退工事宜的,或甲方退工事由不成立的(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由此造成乙方需向被派遣員工支付的工資、社保費用以及依法需對被派遣員工支付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____號前)向乙方提供當月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并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動報酬分解表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____元/月/人。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被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被派遣員工享有與甲方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對被派遣員工實行與其同類崗位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并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被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被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被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和本協議依法約定條款的情形下,對被派遣員工有退工權,并按國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若因甲方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導致被派遣員工向乙方主張連帶賠償責任的,則由甲方承擔全部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6)配合乙方做好被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
(7)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被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或遭受第三人侵害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8)為保障被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托甲方組____工會組織并同意被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9)被派遣員工人數及工資相對應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甲方在協議期內每年3月31號前將前一征繳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匯入乙方帳戶,由乙方匯總繳交。若甲方要求被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一并計算匯總由甲方繳交的,甲方向乙方提供繳交憑證和花名冊。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____立、解除與被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被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被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被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被派遣員工有關檔案管理工作。
(6)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規定,協助甲方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7)在每月收到甲方支付的被派遣員工勞動報酬后,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被派遣員工當月勞動報酬。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形需變更或解除的,一方需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從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方應根據另一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約定事項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相關爭議糾紛的,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變更或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于___年__月__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
十二、此協議甲方已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等各項費用轉入乙方如下賬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承辦人:承辦人:
電話:電話:
財務聯系人:財務聯系人: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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